首頁 > 法務訊息 > 國外法律
詐欺罪:我國詐欺犯與中國詐騙犯刑法處罰天壤之別
案由:
近期我國詐騙集團在中國電話詐騙台灣人民,其中主謀因詐騙金額大,而被浙江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依中國刑法第266條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本案分析:
1.我國詐欺罪第339條是以質化宣其刑期一律都5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國詐騙罪第266條是以數額量化宣其刑期,分詐騙金在人民幣2,000元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額巨大(即人民幣30,000以上)處3年~10年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即人民幣20萬元以上)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3.貴司在中國投資案或人事案,若有涉及詐騙行為,可依行為地在中國,依中國較重刑法提起行政訴訟,以維權益。
法條:
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中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