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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版尼斯分類(10th Nice Classification)於2012年1月1日生效
國際智財組織於2011年12月發佈通知第十版尼斯分類(10th Nice Classification)於2012年1月1日生效,故2012年1月1日後向馬德里聯盟締約國智財局提交馬德里國際商標申請註冊之申請案將適當最新第十版尼斯分類。為與尼斯分類舊版之適用實務一致, WIPO國際局將不會按第十版尼斯分類內容針對在2011年12月31日後辦理延展、核准後增加指定國或任何其他影響商品或服務項目內容變更之德里國際註冊商標商品及服務項目重新分類。另外,根據尼斯聯盟(Nice Union)之專家委員會在2000年10月第18次會議所提之建議,對於所有按照第十版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項目分類之所有馬德里國際註冊商標,WIPO國際局會在寄往指定國之書面通知、註冊證書及公告書上的商品/服務欄旁加註尼斯分類第十版之英文縮寫『NCL(10)』,以利辨別。
【相關資料:WIPO INFORMATION NOTICE NO. 4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