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訊息 > 國外法律
中國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簡介
【馳名商標】
1.保護法源: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2.一般普通商標僅能在獲准註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單獨受到法律保護,享有商標專用權,而馳名商標與其獨創性和顯著性而獲得不同程度的跨類保護。
3.特點:
(1)可以對抗其他人的惡意搶註;
(2)它公司不得以該馳名商標作為功能變數名稱註冊;
(3)它公司不得以該馳名商標作為公司名稱註冊;
(4)提值擴大企業品牌知名度,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5)增加政府和大眾對企業之認同程度,強大侵權防禦力度,在投資、信貸等其他領域亦可得到更多優惠和支援;
(6)如在外國受到搶註或侵權,馳名商標之認定可為決勝籌碼。企業可以向有關主管機構提起撤銷或保護申請。
4.中國馳名商標無申請註冊機制,係以『個案認定』為原則,被認定之商標可為註冊商標也可為非註冊商標,認定方式可分為 『行政認定』及『司法認定』,『行政認定』之主管機關為中國商標局或中國商標評審委員會,主要發生在商標異議、爭議等案件中;而『司法認定』之主管機關為中級以上人民法院,認定法源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電腦網路功能變數名稱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著名商標】
1.中國著名商標並非法律概念,也沒有任何認定標準和認定條件,但中國馳名商標是《中國商標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所涉及之法律概念。
2.中國著名商標是市場上相關大眾群體對某類商標的稱呼。中國法律沒有規定著名商標可以享受跨類保護,很多企業認定著名商標的目的是用來提升產品/企業形象。
3.著名商標一般由省級地(市)工商部門進行認定。認定實踐中,著名商標一般要求是註冊商標,一般情況下,省級工商局認定的省著名商標,表示在省內具有同中國馳名商標相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