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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爾電腦標錯價,市府罰鍰100萬!法院改判免罰款?!

     
     
    台北市政府以戴爾網路標錯價格違反消保法處以罰款100萬,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消保法適用於從事「網路商店」的企業,但因市政府未依法先命限期改善,昨天判決撤銷罰款,要求市府另為適法處分;如企業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限期不改善,可罰處6萬元到150萬元;但法官認為市府在處罰戴爾前,依法須先命其限期改善,或採其他措施,但本件台北市政府未有相關前置動作。